實習公告(108第一學期)
一、實習機構:新北地檢署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期間 | 方式 | 實習內容 |
108/9/9-109/1/3 | 共二個名額,採排班制。以上下午為一個時段,每人每週至少需排班二個時段。 | 資料整理、資料輸入及其他實習單位評估適合交辦學生實習之工作。 |
二、實習總時數:法律學系至少需達72小時;財金法律學系至少需達108小時。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108年9月6日為止。請洽系秘簽署報名表。
四、詢問窗口
銘傳大學法律學系 陳蕙君老師 2882-4564#2808 huichun@mail.m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