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假工讀生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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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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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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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鄰、里長個人或其辦公室均非所指「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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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健保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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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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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4,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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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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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健保、勞保自付額、勞工退休自提儲金及勞工墊償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交通自理。其中健保部分,倘因(中)低收入戶而免於機關投保全民健康保險者,請提出「政府機關」開立之(中)低收入證明;未提出者,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三、招募名額:11名,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協助各紀錄科事務性工作、協助訴訟輔導科業務、協助其他科室資料登載、其他交辦之事務性及輔助性工作。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9年5月25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或於上班時間內親送至本院文書科之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本院士東院區(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本院內湖民事辦公大樓(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本院士林簡易庭(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2號)。
七、工讀期間:自109年7月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暑假期間2個月或1個月)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含同意查詢或使用個人資料簽名欄)、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黏貼表、同意書(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 (link is external),或「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網站」下載,網址:http://sld.judicial.gov.tw (link is external),工讀期間有經常性請假或長期請假計畫者,請自行斟酌是否報名)。聯絡電話:02-28312321轉567。
九、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親送報名資料(含應徵資格(一)、(二)文件)。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文件郵遞至「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信封註明「應徵暑假工讀生」,郵寄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並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