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資訊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學校、鄰里長個人或其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以按月計酬方式核算,每月薪資新臺幣24,000元,於次月發放;若工讀期間不足1個月,則依比例核算。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新臺幣100元。
(二)工讀生之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交通、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正取7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受理有關訴訟程序之諮詢、院區引導、協助當事人辦理報到等業務。
(二)卷證文書之登錄、收發、傳遞、整理,檔案之清理、登錄、數位化等。
(三)輸入當事人資料、製發例行性通知書、整卷、附回證、編頁、影印等。
(四)其他本院交辦之事務或輔助性工作。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快捷或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七、工讀期間:自109年7月6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link is external) (link is external),或「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網站」─「徵才公告」下載,網址:http://mld.judicial.gov.tw/ (link is external) (link is external),或電洽本院索取:(037)330083轉315)。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信封註明「應徵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36052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十、審查與進用:
(一)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格者將以電話通知進用,並公告本院及司法院網站;未獲進用者不另行通知、退件。
(二)經錄取並通知報到者,未於本院指定之時間報到,即視為棄權,其遺缺由本院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工讀期間需經常性請假或有長期請假計畫者,請勿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