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法規會特約助理管理師上網徵才資料表
一、職稱:特約助理管理師
二、人數:1人
三、性別:不限
四、公告期間:109年8月26日至109年9月2日
五、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二)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三) 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POWERPOINT、EXCEL)。
(四) 具備溝通能力、積極學習、具團隊合作精神。
(五) 熟悉中央法規標準法、行政程序法及環保法規等行政法規或具行政機關法制經驗尤佳。
六、工作項目:辦理法規會之法制業務及主管法規系統檢視相關工作。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10樓
八、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甄選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9月2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法規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法規會-特約助理管理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chiawen.chang@epa.gov.tw信箱,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法規會-特約助理管理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資格合格者擇優進行筆試,筆試通過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124.7元,折合薪資3萬4,916元至4萬6,887元。】
(二)本職務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進用(試用期間薪資3萬4,916元),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聯絡人:法規會 張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182。
詳細資訊請上環境保護署徵才網頁查詢
https://www.epa.gov.tw/Page/BC459D1EB3F4C089/627a437b-581e-41e5-b77c-ad9ca94fa87a (link is exte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