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10/22(四)之前繳交至系辦
一○九年度頒發獎助金辦法
一、宗 旨: 為鼓勵大學系所學生研究法學,以提升法治發展,設置本獎學金。
二、獎助名額: 提供予銘傳大學法律學院研究生乙名,學士班學生二名。
三、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研究生二年級或學士班四年級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均優異者。
五、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十月十九日,逕向銘傳大學法律學院辦公室申請。
六、申請文件: 申請表、近二學年成績單、習法心得與志趣自述(約一千字)。
七、審 核: 依銘傳大學法律學院獎助學金甄選機制於當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審查。
八、頒 獎: 理律文教基金會於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函告審定人選後擇期安排頒獎。